接下来为大家讲解庐江县土地征收,以及庐江县土地征收补偿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1、法律分析:搬迁补偿费: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300元,选择统建的按2次支付;非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支付1次。临时安置补偿费:庐城规划区执行庐政秘﹝2011﹞131号文件,庐城规划区之外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
2、法律分析: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300元,选择统建的按2次支付;非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支付1次。
3、接下来,爱土***律师就将安徽省庐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安徽省庐江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土地:庐城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480元/亩;综合补偿:40940元/亩。(二)类土地:其他地区。
4、法律分析:一类土地:庐城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480元/亩;综合补偿:40940元/亩。二类土地:其他地区。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1900元/亩;安置补助费:25500元/亩;综合补偿:37400元/亩。
5、法律分析:安徽省庐江县的房屋***补偿费包括房屋补偿费,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各个补偿费也都有相应标准,房屋被***者可以参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房屋***补偿。
1、法律分析:各地的***补偿都各有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补偿面积由原来对不足45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提高到对不足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补贴面积等于50平方米减去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法律分析:征收项目中提供的征收安置房最小户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申购征收安置房且获得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不足以购买45平方米征收安置房的,不足部分由房屋征收部门补足,并纳入征收项目成本。
3、房屋***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赔偿。用于***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
4、法律分析: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300元,选择统建的按2次支付;非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货币补偿支付1次。
5、接下来,爱土***律师就将安徽省庐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安徽省庐江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土地:庐城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480元/亩;综合补偿:40940元/亩。(二)类土地:其他地区。
法律分析:一类土地:庐城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480元/亩;综合补偿:40940元/亩。二类土地:其他地区。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1900元/亩;安置补助费:25500元/亩;综合补偿:37400元/亩。
综合补偿:40940元/亩。二类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1900元/亩。安置补助费:25500元/亩。综合补偿:37400元/亩。安徽省庐江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土地:庐城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2460元/亩。安置补助费:28480元/亩。综合补偿:40940元/亩。
本标准适用于庐江县范围内的征收(用)农民集体土地上涉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国家、省、市另有规定标准的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从其规定。 镇、村公共设施及新农村建设涉及使用集体土地的可比照执行。 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土木房650-750元/平方米、砖木房750-850元/平方米。根据查询庐江县房屋***补偿标准得知,庐江矾山镇杨山村***土木房650-750元/平方米、砖木房750-850元/平方米、砖混房(含砖、石窑)950-1050元/平方米。庐江县,隶属于安徽省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合肥市南部,东与巢湖市。
住宅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补偿费;超过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关于庐江县土地征收,以及庐江县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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