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土地确权问答,其中也会对土地确权60问答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1、法律分析:土地被征用后能否参与农村土地确权根据当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来判断。有的地方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方案中有另外补充耕地,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确权的。
2、必须当地已经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当地土地部门、农村工作部门已经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而且已经进行到所属的行政村了,那么才可以办理确权登记。先确权在开展土地确定工作时,上级部门会安排一只工作组或是工作队来进行确权工作。
3、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应当从承包地面积中核减后给予确权登记。
4、法律分析:土地被征用了是不能确权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个人的土地被***征收后。
5、首先应到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接着准备好个人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进行确权的申请,若是国有土地应到国土局进行申请。然后则是审批流程,还需对土地进行测量,将信息统计后,将它归集入档,最后登记,发证。
6、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得用于农业生产的,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临时被企业征用的,并不影响农民对土地进行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现在很多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由于有些村民法律意识欠缺,再加上部分村干部***、乱用土地,从而导致很多地方出现土地***的问题。
2、处理好之间后,可以按处理结果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处理。
3、如果事实非常清楚,明显有一方不能取得土地,那么就可以确权,即法律不允许随便故意滋事、无事生非、胡搅蛮缠。群众说争议,***管不了,但是***哪里出现争议的时候不多,他们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批准的、没有备案的很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4、两家争议宅基地确权主要有以下三种: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地***,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行政解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由乡级人民***或县级以上人民***处理;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
5、宅基地有***,不能进行确权,要先把***给解决了,才能进行确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处理***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第一种就是有***的当事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第二种方法就是申请***来调查处理。
1、农户家庭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待其达成一致后,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
2、国家土地确权最新政策:村民可以***取村民自治的方式,也就是说,针对占地面积过大,可以在集体面前共同商量决定。对于超出的面积,可以从农民的承包地中扣除相应的面积,做到总量平衡。对于超额部分,也可以实行有偿使用,也就是说,如果使用更多的土地,可以支付更多的费用。
3、农村的农用土地:农业用地在1987年曾经进行过分配登记,承包给农民;到了1998年进行了第二轮承包,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本次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口为单位进行登记,并且保证新增人口的利益。农村的建设用土:农村的建设用地,确权到村集体,如果有单位或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确权。
1、农村开荒地如何确权 首先要知道开荒地它本身就是属于集体所有。如果你对它进行私自开荒的话,集体也是可以随时将它进行收回而且把它承包给别人。如果前些年按国家鼓励开荒政策进行开荒的,那么就可以按照政策规定把这个开荒承包给别人,等它承包期满后这个时候就可将集体收回再将它承包给他人。
2、开荒地也就是农村通常所说的“四荒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这些未利用的土地,一般是交给个人使用,但个人不能擅自开荒,在没有经过集体允许的情况下开荒是违规的。如果你看好这片地并且保证一直是荒地,那么你就可以去申请承包,通过合理的方法取得承包经营权。
3、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 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你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 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具体一般是村集体,所以,所有权归你所在的村集体所有。
您好,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 数据不准确 人地矛盾突出 档案资料不齐 解决建议:提高认识,大力宣传。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强化责任,简章立制。扎实稳妥,强化公开。严格机制,化解矛盾。落实保障,加强考核。
土地确权错误是指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的诸如面积误差、界址不清、权属纷争等问题。解决方法包括核实土地档案、重新测绘、协商调解和法律诉讼等方式。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进行确认和登记的过程。
第一,在思想认识层面,基层领导干部仍有思想顾虑,农民群众对确权工作的认知度较低。当前不少基层领导干部甚至部分市县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
土地权属关系的矛盾占总矛盾的大部分,土地权属关系的矛盾为确权颁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障碍。权属矛盾的形成主要发生在二次承包的过程中,由于基层干部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承包操作不规范,主观随意性较大,导致地证不符,有证无地或者有地无证等现象出现,使得土地的权属矛盾日益凸显。
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思想认识层面,基层领导干部仍有思想顾虑,农民群众对确权工作的认知度较低。当前不少基层领导干部甚至部分市县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您好,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 数据不准确 人地矛盾突出 档案资料不齐 解决建议:提高认识,大力宣传。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强化责任,简章立制。扎实稳妥,强化公开。严格机制,化解矛盾。落实保障,加强考核。
据统计,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各地成功化解土地权属***、流转***、特殊群体要地以及村集体调整承包地等涉地存量***1325宗,其中仲裁委调解及裁决171宗,乡村调解1154宗,确权过程中没有产生新的矛盾***或引起群体性******。(四)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第一,在思想认识层面,基层领导干部仍有思想顾虑,农民群众对确权工作的认知度较低。当前不少基层领导干部甚至部分市县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
关于土地确权问答和土地确权60问答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土地确权60问答、土地确权问答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
上一篇
国家收回农村土地规定是什么
下一篇
宜昌土地面积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