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村土地 >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

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

法律客观:2013年7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以民主表决方式通过了《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该《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稳定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维护农村经济秩序,保护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人民***农业、林业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委托他人耕种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客观:2013年7月25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获得通过。这部历经四审通过的重要地方法规,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护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五百亩至一千亩的,由省辖市人民***(地区行署)批准;一千亩以上的,由省人民***批准。经批准后,由县级人民***发给土地使用证。鼓励农村居民按照规划承包开发集体所有的荒地、荒山和闲散土地。第九条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稳定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维护农村经济秩序,保护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和农民同集体所有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五百亩至一千亩的,由省辖市人民***(地区行署)批准;一千亩以上的,由省人民***批准。经批准后,由县级人民***发给土地使用证。鼓励农村居民按照规划承包开发集体所有的荒地、荒山和闲散土地。第九条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与确认第九条 未开展土地二轮承包的地方,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土地二轮承包。禁止以划分“口粮田”、“责任田”和村镇规划及其他建设需要等为由不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开展土地二轮承包的地方,不得因本条例实施而重新组织发包。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是江苏省人民***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