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农村土地集体是谁,以及农村土地集体是谁决定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农村集体,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仅仅指全体村民,还包括村小组或者乡农民集体。《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指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第一“农民集体”是特指一定范围内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或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3、集体所有权的本质是全体集体成员共同所有,既不是个人所有权的共有形式,也不是股份制下的法人所有。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视为某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全体农民集体共同共有。
4、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5、《实施意见》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一般来说就是当地的村民,他们所生子女,自出生后自动取得该集体成员资格,也有通过婚姻、收养关系或者***迁入本集体依法取得成员资格。
6、农村社区集体所有制,表现为农民集体所有权,应***取农村社区全体成员所有的形式,包括村民小组范围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村范围的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乡范围内的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很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
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人民***代管,即由乡人民***代行乡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法律分析: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集体土地拥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一“农民集体”是特指一定范围内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或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农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且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土地的所有权归于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于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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