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关于单立户后土地确权,以及农村户口单独立户土地还有吗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1、根据这两种情况,其土地确权方式也不相同,在分户之后,土地也进行了划分,那么土地确权时将会根据分户时的土地划分进行确权登记工作。
2、法律分析:拥有一本土地使用证,如果属分户的,只要签订土地分割协议书,可以在不动产登记时分开登记。否则,必须经依法批准后方能分割。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是有关系,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
3、一家三户只有一个宅基地,其他两户可以打报告申请***另建房子,村里批复后,去房管局申请临时建房执照和临时施工证,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建成后由房管局来检查是否违章,超平方建筑等,合格后退回押金,办理正式房产证。
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如果嫁入地未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嫁出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可以单独立户。出嫁女可以单独确权自己名下的土地吗? 不可以。
可以申请。外嫁女可以独自分户并申请宅基地的。
1、如子女已分户,则在老人去世后,此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相当于是销户。但是如果在家庭分家时对土地划分有明确的约定,在子女分家后分配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但老年人原有的耕地会重新分配。
2、不会,因为承包人是整个农户家庭不是某个承包人。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如果的老人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
1、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是: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居民要求具有农村户籍,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农村土地确权跟户籍有直接关系,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且要求是农村户籍,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户籍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3、法律主观: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土地不能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因此,只要是户口本上面的成员,都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的。
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可以继承。比如,有些土地是通过流转,开荒阔地,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可以继承其承包权的,包括承包所得的收益等。
这个时候可以跟父母协商解决,到底给你多少土地分户,都可以明确下来,到时候两个户口直接走流程办手续就可以了。
法律主观:分户后土地确权不可以继承。土地确权人只是对确权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其土地的所有权不归属于确权人,因此该土地就不是其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综上所述,对于承包地来说,户口和父母分开后,耕地在父母名下,自己已与父母承包家庭主体没有关系了,一般耕地是不能继承使用的,而林地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土地则是可以继承过来的。
但如果父母跟子女分户了,那么就是两个承包单位了,这时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是无法再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的,也就是无法将父母的土地进行确权了。
可以确权。经乡镇人民***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老人单独一个户口。并且下世了户口本上没有其他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就被村委会收回了老人的子女及孙女。就不能享受土地确权的权利。如果在农村。是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子女和孙女。可以继续经营土地。可以确权。
在本次承包到期后或者老人没有继承人的前提下,原发包方会收回该集体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有疑虑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具体咨询该集体土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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