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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土地征收工作

文章阐述了关于湖北土地征收工作,以及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述信息一览:

湖北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

征地补偿款 的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1) 土地补偿费 归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用土地的 安置补助费 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

湖北土地征收工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补偿费分配给本村村民。分配原则: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法规和省人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因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补偿费用和实施安置的行为。

湖北省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 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 16万元。

湖北土地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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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土地征收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县(市、区)人民***依法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并组织开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 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3、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另行制定。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土地、荒芜耕地。

4、第八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全文 第十五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湖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

法律主观:调整后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 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

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使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开垦耕地时,应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耕地补充协议,预交耕地开垦费,开垦耕地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协议使用预交的耕地开垦费。

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0.5倍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征地补偿费标准其计算方法是: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湖北集体土地征收办法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确定土地征收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县(市、区)人民***依法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并组织开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 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 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 16万元。

关于湖北土地征收工作,以及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