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为大家讲解农村土地确权主体为谁,以及农村土地确权主体为谁办理涉及的相关信息,愿对你有所帮助。
1、法律分析:农村土地使用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一个村民所有,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如果已经有合作社或者村民小组,那么就归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3、法律主观: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
4、农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所以村集体和每户村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包给每户村民。
5、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目前是分为两种,分别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答案】:C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三层:乡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法律分析:所有权主体就是农民集体,具体说来,可能属于村农民集体、村内某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三者之一,这个要根据该集体土地实际情况来看。至于村委会,则是依法代表村农民集体,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负责管理集体土地的组织。
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一般包括三类:一是村(即行政村)农民集体,二是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自然村)农民集体;三是乡(镇)农民集体。
法律主观:所有权主体就是农民集体,具体说来,可能属于村农民集体、村内某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三者之一,这个要根据该 集体土地 实际情况来看 至于村委会,则是依法代表村农民集体,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负责管理集体土地的组织。
依照法律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三种基本类型: 一是乡(镇)农民集体; 二是村农民集体; 三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①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基本形式。
1、法律主观: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3、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4、所以,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5、土地确权是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也就是对于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的确认以及确定,按照法律以及政策的相关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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