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土地确权 以后,户口全迁出即不能享受确权待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
2、土地确权以后,户口全迁出即不能享受确权待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
3、户口迁移后土地还有吗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
4、如果在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
5、法律分析:土地确权以后,户口全迁出即不能享受确权待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不是全家迁出的,只是家庭的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此成员的土地也不用交回发包方。
6、法律分析: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户口迁出对土地30年不变是没有影响的。虽然户口已经迁移,但迁移行为并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的,承包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土地三十年不变的合同还在,确权的土地证依然有效。
户口移出去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承土地的。如果土地不是承包的,是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如果是承包的,就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户口不在一起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基础的,没有户籍就不能继续承包。农村土地由家庭承包,户主为总承包人,其他家庭成员为联合承包人。
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虽然儿女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也一样可以继承的。
土地资源能不能承继还要看状况的。例如题主说的农村土地确权的情况下儿女的户籍都已单独立户了。依照《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儿女的户籍没和爸妈在一起,能够根据《继承法》的要求合理合法的承继土地经营利益。
户口签到婆婆家也不可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应该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农民不管户口迁移到哪个集体经济,都必须拥有一处土地承包权,或者在原户口所在地,或者在新的户口所在地。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根本,拥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根本生存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
针对***出来的人而言,这种户籍早已***出去了,那样土地资源能否继续使用,那样依据有关的文档看来,这是能够继续使用的。
法律分析:地确权户口迁出的就还没有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法律主观:户口迁移后土地视情况而定。如果户口已经转为 非农业户口 ,则 集体经济组织 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法律主观:土地确权 以后,户口全迁出即不能享受确权待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
法律分析:有。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农村家庭成员内部个别迁入迁出,不影响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个别家庭成员迁入城市并取得城市户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丧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分析:没有了。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户口迁移后土地还有吗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
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以及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不是农村的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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