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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确权的土地

简述信息一览:

农村土地确权规定

1、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由县级人民***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法律主观:土地确权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土地确权发生的是 土地使用权 的转移, 土地所有权 不发生转移,城市市区的土地仍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仍属于 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

执行确权的土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农村土地确权,关系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也关系着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确权期限多少年

1、法律主观:土地确权年限: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法律分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执行确权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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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确权后农村土地使用权最多是70年。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4、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5、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是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时限规定。1984年先提出来承包期15年不变。到了1993年又提出15年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就是45年不变。

确权以后多出来的土地归谁?是如何进行确权的?

法律分析: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若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

但若是到了土地确权,则是不能实现的,四荒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没有走承包程序的私自开垦,本身已经从中获得了经济收益,再确权给你,就是侵犯了其他村民的权益了。

多出的土地来源不同,本身的性质便存在差别,处理方式也存在差异。因当时测量技术落后造成耕地实际面积超出登记数值的情况,处理方式:以江苏省武进区为例,按实际面积确权颁证,确权证书上注明两次测量的面积。

确权单位把信息反馈给相关集体组织。经本集体丈量处理落实后,才能确权。

概述:归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安排。详解:集体剩余的耕地,可以作为机动地分配给新增人口,也可以兴办集体养殖场等。这些多余的土地,不可以随意用于建设厂房等。不能以为属于集体的土地,就可以改变它的农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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