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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主观: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土地流转一般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在2014年时,中央就颁布了农村土地流转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实施。
3、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1、《物权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可在本集体内转让,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房。现阶段国家也还不能够完全放开对宅基地转让的控制,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即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自由转让。
2、目前在农村,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这就是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确权。农村房屋、宅基地确权是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内容,目前还没有完成。而土地确权的另一项,是承包地确权,已经基本完成了。
3、一)关于确权登记“承包期起止”年限的问题。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轮的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确权登记是对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完善,确权登记的承包期起止年限要与当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起止年限一致。
4、林地的权属,由县级以上人民***或者国务院确认的林业主管部门确权发证。绝大部分由县级***确权证。具体是县级***还是县级以上***发证,要看该林地的管理权限属于哪级***。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新规定明确了农村土地确权的目标和原则。根据新规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目标是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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