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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江苏

简述信息一览:

江苏省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土地确权是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也就是对于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的确认以及确定,按照法律以及政策的相关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所有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法律主观:土地确权 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 土地所有权 、 土地使用权 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江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自2013年1月31日开始。土地确权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即核发证书来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有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种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提出的,对农民的承包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书。对农村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实行不动产登记是今年三月一日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提出的。

二)谁给农村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中央(农业部)主导,中央一号文件也给予明确指导。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土地确权江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土地确权是从2013年1月31日开始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之后多余的土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按照真实面积登记,因为这次土地确权并不是重新分配土地,只要你多出来的土地不是违法违规所得,并且正常缴纳各项费用,都可以正常办理土地确权。

法律主观: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地不收费。农村的土地在经过确权后,多余的土地为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可以正常进行确权。而实际误差超过5%的,就要申请重新测量,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对该土地进行实测勘查。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仅供参考,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

详解:集体剩余的耕地,可以作为机动地分配给新增人口,也可以兴办集体养殖场等。这些多余的土地,不可以随意用于建设厂房等。不能以为属于集体的土地,就可以改变它的农业用途。

按照真实面积登记,因为这次土地确权并不是重新分配土地,只要你多出来的土地不是违法违规所得,并且正常缴纳各项费用,都可以正常办理土地确权。

对于多出来的土地,如果数量较少,不超过20%,原则上还是由原来的承包者继续承包,只不过在确权证书上注明二轮承包面积和确权面积。

土地确权证书是不是受法律保护?什么时候生效?村里不认账怎么办?江苏省...

1、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2、受法律保护。土地确权证有法律效力。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确权证是土地行政部门经办县区人民***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村里拿着不给你肯定是不对的。你可以到乡镇***或县区土地行政部门投诉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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