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而且,出嫁女的户口一直在娘家未迁出,所以土地确权应登记在其名下。
2、不一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迁出农村后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不需要收回;第二种是迁出农村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土地会被收回。
3、户口迁出只要满足进城工作子女、出嫁女、新增人口、全家迁出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
法律分析:出嫁女娘家已经没有其他人口来继承土地,出嫁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和养老者的情况。这一般是独生子女家庭,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土地承包权是能够通过确权方式归到出嫁女名下的。
法律主观: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遗产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出嫁女儿无权继承耕地。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土地的权利,并不是因为女儿已经出嫁,而是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不是个人财产,不能被继承。
很难一概而论,但通常一个是研究户籍问题,另一个是遵循一户一房的原则,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已婚女儿不能继承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作为继承人,她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闺女走后农村多年土地不变,留下来的耕地有继承权。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没有权利继承的问题,如果已经单独立户,成为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就没有原家庭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
依照这一法律依据,可以得知,女儿的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剥夺,我国的农村土地是以家庭承包为主体的,而不是以个人为主体发包的,既然,原家庭成员没有完全消失,那么,女儿就有权继续经营过世老人的土地。
法律主观:土地确权的情况下,女儿是能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因为能够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娘家分有土地,但户口迁走,你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在新的居住地没分得土地,原居住地村集体不能收回你的承包土地,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这次确权你是有份的。
承包方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综上,如果是耕地等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继承人如果跟被继承人户口在一起,可以继续承包;如果是林地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不管继承人户口在哪里,在承包期内,都可以继续承包。
如果***用这种确权方式,因为户口是分开的土地也单独确权了,那么就会涉及到消亡户的情况。比如父母去世了,村集体是有权要求收回消亡户的土地。这种分户并且分别单独确权的也见过,但是属于个别现象。
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然还是归女儿继续拥有,任何人都不能收回或强占。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
女儿嫁出去户口迁出能继承家产。任何人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无论男女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出嫁的女人无论其户口有没有迁出,都不会改变其第一继承人的顺序或者权利。
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 个人把户口迁出并不会影响土地确权。
这一般是独生子女家庭,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土地承包权是能够通过确权方式归到出嫁女名下的。
不光女儿的土地可以保留,连父母生前的土地,也可以继承其应有的份额。如果是独生子女,可以将父母的承包经营权完全继承。直至承包期已满为止。
如果女儿出嫁后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继承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如果出嫁后户口迁移,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
按照政策,土地是随着户口走的。也就是说你虽然结婚了,但由于户口在娘家,你的土地也应当在娘家这边。婆家没有给你分地的义务和责任。
法律分析:女子在出嫁后,如果户口迁到男方家庭居住地未分得承包地的,出嫁女依然享有娘家土地的使用权。
法律分析:女子出嫁,如果户口依然在娘家,从法律角度来讲,依然属于村集体成员,依然享有村集体内的相关***等。
可以的,只要你户口在就有你的一份,征收有你的钱。如果你户口迁出就没有了。
综上所述,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是无权继承的,城市市区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另有规定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组织、个人、单位均不得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处分。
关于女儿出嫁与土地确权,以及农村土地确权出嫁女儿怎么算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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