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榆林土地承包确权,以及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处理。
2、黑龙江省土地确权法律依据是《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根据查询《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黑龙江土地确权的最新政策正式施行。
3、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的办法。这是最直接的解决办法。
4、对于这个问题,土地确权多出的地亩数实际上是农户的合法权益,他们有权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确权工作也是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农民应该积极参与和配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自己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
5、如果因土地确权问题产生***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土地管理部门解决争议。
农村土地确权是按照实际亩数进行的。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会进行实地测量和入户调查,根据测量结果和土地承包合同的登记面积,以及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综合确认。
法律主观:土地确权按实际面积进行登记。对于实测承包面积不同于合同和证书面积的承包地,应依据土地确权查实结果登记。
法律分析:依据大亩赔偿。根据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确权登记的亩数一般以承包合同书登记的亩数为参考,以实际丈量为准,如亩数登记有误,可拒绝签订,申请重新丈量。
按照确权面积。如果实际面积和确权面积存在争议,需要通过申诉,必要时须经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土地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确权是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发包面积和实际经营面积共同登记的,如果发现与实际亩数不相符的,可以到土地确权登记机关说明情况,由登记机关给予实地重新审核,如果没有争议的话都是按村委会的土地承包台账进行土地确权备案。
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
房屋确权证可以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该中心一般隶属于自然资源局,并通常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需要由权利关系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房屋确权证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房屋确权手续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如果您是购买二手房或已有房屋但尚未办理房屋确权证,您可以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关于榆林土地承包确权,以及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一篇
河北保定土地
下一篇
河南周口项城土地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