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也不一定的:土地确权没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进行继承的话,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农村父母的房屋,有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父母过世,非农户籍子女通常没有权利继续承包土地。这是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家庭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具备所有权,自然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的说法。
在这里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老人去世,子女已将户口迁入城市,成为非农户口,那么其土地确权还是按照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给该家庭,交由家庭成员继承继承者。
不能的,非农户口已不是该村的村民了。如果全家都转 为非农业户口了,土地要收回村上的;如果你爷爷或婆婆为农业户口就不会收回,只要一家还有1个人没转就不会收回。
非农户籍的子女通常不能直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土地确权。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非农户口的子女不能继承土地的所有权。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非农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产。
1、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户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非农户子女的继承权:非农户子女,即户口已经迁出农村、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确权后,非农业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和买卖。
3、不可以继承。土地确权是对土地经营权的确认,没有涉及土地所有权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4、土地确权后儿女户口不在农村的也能继承。 按着《继承法》的规定,老人的承包土地,在承包期内子女可以继续耕种,不能撂荒。承包期满,由集体收回继续承包给别人了。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有事实上是家庭成员的才有承包权,一般女儿结婚以后是婆家人,就失去承包权了,与继承没有关系。
5、再回答第二个:一般也可以继承或继续享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单个个人转为非农户口不影响家庭承包。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确认后的承包人,土地本身属于集体所有,因此不能直接继承。如果老人去世,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更名给具有农村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非农业户口的子女没有权利承包土地。
土地确权后,儿子已分户,土地确在父母名下,承包地不能直接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农户的,农民有经营权但无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如果父母的耕田地确权证登记在一个儿子的名下,当父母去世后,另一个儿子如果已经分户,则他没有权利继承这片土地。 已经分户的儿子不再是原家庭的成员,因此他失去了父母去世后留下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也更没有继承权。 需要明确的是,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个人无法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老人和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人,土地确权证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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