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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用土地征收

简述信息一览:

海口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日前,海口市人民***印发《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就被征收房屋补偿条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进行了说明。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海口市农用土地征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拥有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 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征收方需提供相应的房屋,并结算被征收房屋与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在***过程中,企业可自主决定接受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

海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中的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规定执行。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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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强化对耕地占用税的管理,以确保公平和有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条: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凡因建房或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的行为,都必须按照本办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一条 为了加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南省***以海南省人民***令第217号的形式,正式发布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这个决定是在2008年10月27日的海南省第五届***第16次常务会议上经过深入讨论和审议后达成的,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如果对方开增值税专用***给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的,而且没有必要,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不能做抵扣,只能列入成本核算。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

一般纳税人不可以降成小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内,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

1、矿产资源管理处(海口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评估审核和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的高效运作体系,确保了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

2、至于领导职数,局级职位设有局长1名,加上3名副局长。此外,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为20名: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处各有3个科级领导职位。政策法规处、规划和耕地保护处、土地征收处、土地利用处、土地市场处、地籍管理处、矿产资源管理处各有两个科级领导岗位。非领导职数则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配置。

3、土地利用管理部门 该部门主要负责土地的日常利用和监管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土地市场的监管以及土地权益的保护等。他们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执法监察部门 执法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国土资源局有以下部门:综合管理部门 包括办公室、财务处等,主要负责全局的行政事务管理、财务管理等综合***务。办公室工作涉及文秘、宣传、档案、接待等方面;财务处则负责全局的预算、收支等财务管理工作。土地利用管理部门 负责土地征收、供应、土地市场的监管等。

海南洋浦***每人赔偿多少

1、洋浦土地补偿费为34980,安置补助费为38478。 琼海市一类区片土地补偿费为47160,安置补助费为61308;二类区片土地补偿费为44610,安置补助费为49071;三类区片土地补偿费为42120,安置补助费为46332。

2、对于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将基于评估价确定,洋浦疏港高速公路的补偿标准为每亩40万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将遵循《海南省人民***关于印发海迹圆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罩差2014〕36号)文件执行。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人民***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由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

1、《海南省人民***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8日七届海南省人民***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第二十条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从事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从业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时,由所在市或者开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其他市、县、自治县的,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

3、儋州市是海南省下辖的地级市。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地级市的前身,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的州,和明清时期的府,下领县和散州(相当于今县级市)。

4、海南省的行政区划包含了多个地级市、县级市、县、自治县以及开发区。地级市包括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它们是海南省的重要城市。此外,还有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儋州市、东方市六个县级市。县的分布包括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四个县。

5、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元,适用于儋州市、琼海市、三沙市。

6、云南省自7月1日起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830元、740元、63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8元、7元、6元。 海南省***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该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00元。

海口市划拨土地收益征收规定海口市划拨土地收益征收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划拨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划拨土地收益定义为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活动时依法应缴纳的土地资源使用费。海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划拨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如财政、价格、房产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收益的征收标准并不是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在已经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地上建筑物有合法的产权证明的情况下,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出租,但租金的征收标准,是土地使用权人和承租方自行协商确定的。

法律主观:土地收益金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计算,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

征收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耕地大概的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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