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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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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信息一览:

农用土地转用或征收需要谁批准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法律规定,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针对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的事项必须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在能源、交通、水利以及军事设施等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选址过程中,若确实无法避免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占有或改变用途,那么此类涉及到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的问题,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才可以实施。

土地征收转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征收,必须由国务院批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如果超过三十五公顷,也需国务院批准。其他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则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在征收农用地时,需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于需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不再另行征地审批。

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区别

农用地转用与征地审批多数情况下是两个存在交叉内容的程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法律分析:土地流逗枣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流转到期后,在土地承包期内使用权仍然属于农民。

土地征收转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主观: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报批实行分级审批,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层层递交审批,包括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属于省级人民***,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属于国务院的.先由省级人民***审批农用地转用后,再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征收,省级人民***审批农用地转用的文件作为国务院审批土地征收的根据之一。

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土地用途发生变更的审批;征收土地审批是指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审批;建设用地审批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的审批。

土地转用征收批文有效期几年

一般土地转用征收批文,有效的时期只有两年。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是两年,如果在土地征收批文两年期限届满后,土地征收机关还未进行土地征收的,那么该批准文件就自动失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实施了土地征收行为,而将土地征用后确又没有利用土地,将其闲置的,征地无效。

土地征用批准的有效期为两年。相关法律规定,农用地已经转用审批后,两年内没有实施具体的征地、用地行为的,批准的文件自动失效;已被征用但两年没有供地的,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下达时扣除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移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进行耕种,或者由当地人民***组织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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