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述了关于土地确权继承zhihu,以及土地确权继承权能是孙子吗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1、只要是符合土地承包的政策,分到了土地,那土地的使用权就归承包的家庭所有,也就是继承人所有,法律明确规定,承包的土地只要登记了,确权了,那就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2、如果您爸爸是土地确权证上的户主,并且您爷爷奶奶的土地坐落在同一地块上,那么该土地便是您父亲的所有第。如果您的爷爷奶奶去世,那么他们的土地应该在法定继承人中进行分割。
3、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只要土地合同不到期,继承人可以继续经营,直到合同期满。期满后,如果村集体生死嫁娶土地调整,村集体就可以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1、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归谁个人对土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所以在老人去世之后,土地使用权不是老人的遗产,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是此土地使用权,国家或者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人,并一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2、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不过,虽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被继承,但在两种情况下,在承包内,承包方的继承人可继续耕种承包地。农村土地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承包方式。
3、不可以。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确权,是对承包地经营权的核实、登记、颁证,并没有改变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继承。
4、土地确权证的继承权则根据赠与、转让等操作的具体情况而定。
5、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并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承包期限是30年,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农村集体将会收回土地归纳为农村集体所有,然后重新分配给农民们。
6、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去世了,非农户籍子女,是不可以继承其父母生前的耕地承办权的。农村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只有拥有本村户口的村民,才享有本村土地的承办权及继承权。
土地确权,是对承包地经营权的核实、登记、颁证,并没有改变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继承。
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承包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承包的村民只是在承包期限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承包地不是承包人的个人财产,当然也就不是遗产,不能用于继承。
另一方面,从土地确权证角度出发,户口迁出农村的子女是不能继承土地承包权的,因为土地确权证上明确记载了土地承包权的共有人,户口迁出去之后,就不是土地共有人,自然也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有一些土地是可以由儿女继承的,有一些土地是要由村集体收回。
年第三轮土地调整,老人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在同一个土地确权证上,老人去世了土地不会收回。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
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收回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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