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费 用项目 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补偿标准如下:安置购房价(不区分是否为农业户口):1000元(***)/平方米、每人50平方米旧房赔偿价 3000元/平方米田地不论多少,每人赔九万,***为每人一次交完十五年养老金,五十岁。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95万元/公顷。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25万元/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一是按照《洛阳市人民***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规定执行。二是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15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 (2)临时安置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月×12个月,最低不得低于800元/户·月。搬迁费=被征收房屋面积×平方米10元/平方米,不足800元的按800元发放,选择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产权调换***暖期补偿=每户每个***暖期补偿800元。产权调换管道燃气补偿=每户500元。
河南省洛阳市城市房屋***房屋的附属设施补偿标准明细 厂房补偿标准:跨度9米以上,檐高米以上石棉瓦顶大型厂房***补偿标准1300元/m2;5—9米,檐高3—米石棉瓦厂房跨度***补偿标准85元/m2。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注: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征地补偿标准不一致,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征地价格。
1、洛阳市人民***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洛政通〔2022〕17号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指标,拟征收李村镇油赵社区集体农用地25209公顷、建设用地17560公顷。以上共计32769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2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
2、洛阳市人民***关于洛阳市2022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洛政通〔2022〕20号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经伊滨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调查确认,拟征收李村镇油赵社区集体农用地24251公顷、建设用地17560公顷。
3、洛阳市人民***关于拟征收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洛政通〔2022〕19号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拟征收龙门街道裴村等5个街道、23个村集体土地,作为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
4、洛阳市人民***关于G208二淅线洛阳城区至伊川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洛政通〔2022〕31号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拟征收龙门街道等2个街道裴村社区等6个社区集体土地,作为G208二淅线洛阳城区至伊川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5、洛阳市人民***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2年度第十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洛政通〔2022〕23号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指标,拟征收李村镇等2个镇、李南社区等7个社区集体农用地35942公顷、建设用地12121公顷、未利用地0.0047公顷。
***补偿标准如下:安置购房价(不区分是否为农业户口):1000元(***)/平方米、每人50平方米旧房赔偿价 3000元/平方米田地不论多少,每人赔九万,***为每人一次交完十五年养老金,五十岁。
洛阳伊滨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费 用项目 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77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5600841万元。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据实补偿。安置途径及方式征收土地***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货币安置。
洛阳最新 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标准为725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77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5600841万元。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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